欧洲协会联赛
UEFA Europa Conference League
欧协联联赛名次决定方法: (一)欧洲协会联赛包括资格赛阶段、附加赛阶段和正赛阶段;资格赛阶段分为三轮,从第二轮资格赛开始直到附加赛均分成“冠军路径”和“主要路径”;资格赛阶段和附加赛阶段均为主客场两回合赛制;正赛阶段分为联赛阶段、淘汰赛及决赛。 (二)小联赛阶段共有36队参加,分为6档,每档6队,每支球队将与6个分档中分别随机抽取的1队进行比赛,主客场由抽签决定。积分前8名直接进入16强,积分第9-24名球队进行淘汰赛附加赛,主客场两回合比赛优胜者进入16强。1/8决赛、1/4决赛和半决赛为主客场两回合比赛,决赛在中立场地进行,不设三四名比赛。对阵双方若在90分钟常规时间结束后打平会进入30分钟加时赛,加时赛仍未分胜负则进入点球大战,欧协联冠军可获得次赛季欧洲足联欧洲联赛正赛资格。 (三)排名规则 联赛阶段每场比赛胜方得3分、平局各得1分、负方得0分。联赛阶段比赛结束,积分多者排名靠前;若有两队或多队积分相同,相关球队按照以下规则排序: a)联赛阶段净胜球数 b)联赛阶段进球数 c)联赛阶段客场进球数 d)联赛阶段胜场数 e)联赛阶段客场胜场数 f)相关球队之间比赛积分 g)相关球队之间净胜球数 h)相关球队之间进球数 i)公平竞赛积分,得分低的排名靠前(红牌记3分,黄牌记1分,两黄变一红记3分) j)“欧战积分”